杭金融办发〔2015〕37号
杭州市金融办
关于朱志刚等同志任职的通知
各处室、金融事业发展中心:
经研究决定:
朱志刚同志任职试用期满,正式任综合管理处副处长,任职时间从2014年6月起计算。
朱茜任地方金融处副调研员。